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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柴黄胶囊等21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09-19 10:17:50    点击率:8026    


各省、、自治区、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:

  根据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)的规定,,经总局组织论证和审定,,,柴黄胶囊等21种药品(化学药品5种、、、、中成药16种)转换为非处方药。。。现将转换的21种药品名单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(见附件)予以发布,,,,请通知行政区域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以下工作:

  一、、、在2014年10月30日前,,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备案。。。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。。。。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,,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。。。分别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的双跨品种除外。。。。

  二、、、应当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、、、、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。。。。

  三、、、、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,,,,应当一并修订。。


  附件:1.转换为非处方药的21种药品名单
     2.柴黄胶囊等21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4年9月18日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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